2017-03-09 09:14:00
3月7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肖捷、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在回答如何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園難、入學難問題,保障隨遷子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機會的提問時,肖捷表示,從去年春季的學期開始,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建立了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了“教育經費可攜帶”,用通俗一點的話講,就是錢隨人走。
為什么能夠做到可攜帶?肖捷介紹說,近年來,在中央財政的支持下,我們已經建立了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這個系統為實現教育經費的可攜帶創造了必要條件。同時,國務院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強化了學生依據學籍而不是戶籍身份,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的原則。那么,哪些錢可以隨人走?主要是兩筆錢:一筆是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學生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接受義務教育,學校都能夠及時獲得學生攜帶的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而且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已經按區域實現了標準統一。另外一筆錢,就是“兩免一補”資金,也就是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補助生活費。(據《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