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6 09:49:42
6月20日電 據農業部官網消息,農業部日前發布《關于開展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政策措施落實督促檢查工作的通知》,農業部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快協調制定實施意見、積極推動落實政策措施。要用足用活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應,調動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的積極性。
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近年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別是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84號,以下簡稱《意見》)以來,各級農業部門高度重視,采取多種措施推動政策落實,取得明顯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嚴重影響了中央政策的落地生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意見》精神,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業部決定開展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政策措施落實督促檢查工作。
《意見》對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從重點領域、發展方向、政策措施、組織領導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系統和針對性更強的支持措施,為推進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的重要意義,發揮牽頭作用,把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作為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重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實化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豐富和完善政策內容,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爭取省級人民政府的支持,有針對性地制定本地的實施意見,促進《意見》落地生根、開花結果,讓返鄉下鄉創業創新人員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意見》從市場準入、金融服務、財政支持、用地用電、創業培訓、社會保障、信息技術支持和創業園區等八個方面提出了含金量較高的政策措施。各級農業部門要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加強政策創設,以切實提高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可操作性。在推動政策落實中,要注重推動落實設立注冊登記“綠色通道”,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推動落實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以及農業設施、農機具抵押貸款試點等政策;推動落實將返鄉下鄉人員納入已有財政支農政策扶持主體范圍,將其開展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所需貸款納入擔保體系支持范圍政策;推動落實鼓勵返鄉下鄉人員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依托自有和閑置農房院落發展“農家樂”,允許和當地農民合作利用宅基地改建自住房等政策;推動落實返鄉下鄉人員發展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業排灌用電以及農業服務業中的農產品初加工用電,需執行農業生產電價等政策。要用足用活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應,調動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的積極性。
《意見》明確提出農業部要發揮牽頭作用,明確推進機構,加強工作指導,建立部門間協調機制,明確任務分工,落實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農業部已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國家統計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12個部門組成了農村創業創新推進協調機制及辦公室,統籌研究農村創業創新政策并督促抓好落實,匯集交流各方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各級農業部門要主動匯報,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積極發揮牽頭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明確任務分工,推動建立相應的推進協調機制及其辦公室,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共同推進的工作合力,推動農村創業創新蔚然成風;要進一步強化產業引導,強化政策集成,強化典型示范,強化公共服務,強化宣傳推介,著力抓好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典型案例遴選工作,做好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加強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建設。
農業部稱,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新經驗,發現新問題,提出新措施,層層推動落實,層層落實責任,層層開展督導,建立年前有計劃、年中有落實、年終有考核的督促檢查機制,將政策落實和工作推動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
農業部表示,各省級農業部門要先期對本地貫徹落實《意見》情況進行自查,形成《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自查報告》,內容包括:貫徹落實《意見》的工作進展和取得成效,特別是在制定本地實施意見,細化實化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進展情況;農業部門發揮牽頭作用,建立農村創業創新推進協調機制進展情況;在貫徹落實《意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下一步貫徹落實《意見》的工作重點和重要舉措。請于2017年7月30日前以書面材料和電子版形式送農業部部農產品加工局,我部下半年將適時組織抽查,并將《意見》貫徹落實情況報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