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11:36:16 董碧娟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10日發布通知,決定2018年繼續開展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工作。兩部門明確了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條件及建設任務、申請創建數量、程序和中央財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內容。
根據通知,申報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應達到七方面條件,即主導產業特色優勢明顯、規劃布局科學合理、建設水平區域領先、綠色發展成效突出、帶動農民作用顯著、政策支持措施有力以及組織管理健全完善。
通知明確,對地方申請創建的現代農業產業園,符合上述條件的,可批準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應做大做強主導產業,建設鄉村產業興旺引領區;促進生產要素集聚,建設現代技術與裝備集成區;推進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發展,建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區;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建設新型經營主體創業創新孵化區;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建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
2018年,根據各省(區、市)2016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確定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申請數量。總產值6000億元及以上、6000億元以下的省(區、市),分別按2個和1個控制數申請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超報不予受理。計劃單列市名額計入省指標,由所在省統籌安排申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和廣東省農墾總局可單獨申請創建1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
根據產業園相關因素,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認定創建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給予適當支持。為體現激勵約束、強化地方責任,獎補資金分期安排。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將建立“能進能退、動態管理”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考核管理機制,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給予獎補資金,并按規定撤銷創建資格;對績效考核成績突出的加大獎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