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4 08:40:00
本報訊(農民日報記者 毛曉雅)近日,為進一步加強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加快草原生態恢復,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對各地持續開展禁牧休牧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草原法》的規定,加強禁牧休牧制度建設,明確劃分禁牧休牧區域的原則、實施禁牧休牧的措施以及加強禁牧休牧監管的辦法。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學劃定禁牧區和休牧區,科學確定休牧的區域和期限。草原面積較大的縣級以上林草主管部門要積極促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時發布禁牧休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