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0 11:00:54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近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務院扶貧辦社會扶貧司負責人王大洋就扶貧產品的認定程序問題進行了解答。
王大洋說,扶貧產品的認定流程基本是這樣的:“由企業或者合作社這樣的市場主體自愿提出申請,中西部地區有扶貧任務的縣級扶貧部門來認定,我們定期組織公示和發布,最后國家、省、市三級對扶貧產品的認定過程進行監管。”
這里面可能涉及到比較關鍵的問題,一是哪里可以認定扶貧產品?
中西部22個省份當中有扶貧任務的縣、市、區、旗可以認定扶貧產品。
二是誰可以申請認定扶貧產品?
地方有法人資格、有健全帶貧減貧機制的企業或者合作社可以提出申請。之所以提出來有法人資格,就是因為在消費扶貧行動當中,大量的交易行為要履行契約,單純的個人可能在履約時會形成障礙。
三是誰來認定?
中西部地區的縣級扶貧主管部門。
四是在哪里可以看到扶貧產品的相關信息?
扶貧產品認定出來以后,會定期在社會扶貧網上進行公示發布和動態調整。
五是扶貧產品的認定誰來進行監管?
國家、省、市三級扶貧部門對整個扶貧產品的認定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管,同時也會通過12317扶貧監督舉報電話和社會各類媒體進行監督和監管。(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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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產品
所謂的扶貧產品就是中西部貧困地區生產出來的具有帶貧、益貧效應的產品,這樣的產品和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最大的區別是具有帶動貧困戶增收脫貧的作用,生產的企業或者合作社等市場主體在生產運營中建有健全的帶貧減貧的機制。之所以要把扶貧產品這個概念提出來,就是要讓消費扶貧的政策紅利、市場紅利最后能夠真正落到貧困地區的扶貧產業發展、貧困人口的增收脫貧上。(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