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 09:13:13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堅持高位推動,相關地區要主動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與黃河流域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長江流域農業節水減排等工作緊密結合,充分利用相關項目和資金,借力借勢推進改革,抓緊建立完備的農業節水制度體系。其他地區也要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中心工作,將農業節水減排任務較重的地區作為改革重點,在項目安排、資金保障等方面予以傾斜,切實推動改革取得實效。
根據各地2021年改革實施計劃,今年新增改革實施面積約1.2億畝。2021年度績效評價指標與2020年保持一致,包括累計實施面積和當年改革實施面積、供水計量設施配套、農業用水總量控制、田間工程管護、水價形成機制、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6項重點內容,評價結果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
自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印發以來,各地持續強化組織領導,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因地制宜、典型引路,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扎實推進。截至2020年年底,各地改革實施面積累計達4.3億畝以上,其中2020年新增1.3億畝以上,改革正在從局部試點示范向面上整體推進,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已率先完成改革任務,天津、內蒙古、遼寧、山東、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省區改革進度超過50%。
隨著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時間過半,改革面臨的難度更大、矛盾更多,主要是改革進展不平衡,個別地區改革進度整體滯后,一些耕地零散分布的地區改革推進難度大;部分地區獎補資金存在缺口、價格調整相對滯后;一些地區改革存在“雨過地皮濕”問題,沒有建立鞏固改革成果長效機制。
《通知》指出,“十四五”時期,各地要按照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的總體部署,強化系統觀念,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強化農業用水剛性約束,健全農業節水激勵機制,推動農業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助力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021年,四部門將繼續通過重點對口聯系的方式,指導和支持黃河流域和華北地下水超采區省份深入推進改革,發展改革委重點聯系內蒙古、河南,財政部重點聯系河北、青海,水利部重點聯系山東、寧夏,農業農村部重點聯系山西、甘肅。(農民日報 中國農網記者 李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