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0 09:42:21
陜西“標準地”改革實行“定標出讓、對標拿地、按標施建、依標驗收”的項目用地閉環管理模式
主要任務:
■ 完成“標準地”區域評價
■ 構建“標準地”指標體系
■ 做好“標準地”收儲工作
■ 改革“標準地”供應方式
■ 明確“標準地”出讓履約要求
■ 加強“標準地”項目審批服務
■ 規范“標準地”項目對標驗收
■ 推進“標準地”聯辦聯動改革
1月6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發布。《意見》結合陜西實際,探索和完善土地資源要素配置,以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意見》指出,陜西各市、縣、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在符合中央和本省要求的前提下大膽探索,構建特色突出、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的招商引資和土地出讓模式;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在土地出讓前完成擬出讓“標準地”所在區域統一評估評價,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要通過建立健全“標準地”供后監管制度,強化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特別是開工建設和竣工投產環節的監督檢查。
陜西“標準地”改革實行“定標出讓、對標拿地、按標施建、依標驗收”的項目用地閉環管理模式,以完成“標準地”區域評價、構建“標準地”指標體系、做好“標準地”收儲工作、改革“標準地”供應方式、明確“標準地”出讓履約要求、加強“標準地”項目審批服務、規范“標準地”項目對標驗收、推進“標準地”聯辦聯動改革為主要任務。
據了解,2021年底前,我省率先在西安市及有條件的縣(區)或開發區探索推進“標準地”供應模式改革,形成可復制、利推廣的經驗做法。2022年,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城市新區等有條件區域,不低于40%的新批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制度供應;2023年起,各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縣域工業集中區等產業集聚區全面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供應;2024年起,將“標準地”供應向混合產業項目推進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