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10:34:55
第一百一十條??違反本法規定,在黃河流域禁止開墾坡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退耕、恢復植被等補救措施;按照開墾面積,可以對單位處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黃河流域損壞、擅自占用淤地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治理或者采取補救措施,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治理或者不采取補救措施的,代為治理或者采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違反本法規定,在黃河流域從事生產建設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未進行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所屬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治理,對單位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治理的,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第一百一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黃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未將生態用水調度納入日常運行調度規程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一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禁漁期內在黃河流域重點水域從事天然漁業資源生產性捕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以及用于違法活動的漁船、漁具和其他工具,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采用電魚、毒魚、炸魚等方式捕撈,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黃河流域開放水域養殖、投放外來物種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種種質資源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捕回,處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捕回的,代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負面影響的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違反本法規定,在三門峽、小浪底、故縣、陸渾、河口村水庫庫區采用網箱、圍網或者攔河拉網方式養殖,妨礙水沙調控和防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拆除網箱、圍網或者攔河拉網,處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