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09:33:40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推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這是全面深化改革、保障糧食安全的又一重大部署。糧食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有利于保障農民種糧收益、調動種糧積極性,種糧收益穩定農民才有動力加大生產投入、裝備新型農機,才有更強的糧食生產能力;有利于激活市場、盤活產業鏈,合理的糧食價格能兼顧多方利益,為糧食產業鏈各環節主體提供穩定的市場預期,是糧食產業鏈穩定的黏合劑;有利于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糧食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是改革向縱深發展的“硬骨頭”,將推動農業領域特別是糧食領域改革向前邁進一大步,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添磚加瓦。
糧食價格合理水平的內涵與分析
西方經濟學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均考慮商品生產的成本和合理收益,糧食價格下限覆蓋生產資料成本才能使糧食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不中斷,上限則應考慮到產業鏈下游對上游價格的承受度,確保生產者利潤在合理區間。因此,糧食價格的合理水平應介于糧食生產成本與成本加一定利潤之間。基于此,糧食價格合理水平的下限是成本,上限則根據不同的收入目標進行界定。從公平角度,雇工的勞動日工價反映了種糧農民家庭用工的機會成本,種糧農民應該獲得同雇工相近的勞動回報率;從收入差距角度,要保證種糧收入達到城鎮職工的收入水平。
當前總體來看,大部分時候種糧農民收入能夠覆蓋成本,但并不穩定,與雇工工資水平或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較大。理想狀態下,勞動者可以在不同工作中平滑轉換,以獲得更高的收入,但在實踐中,工作轉換存在交易成本,所以這種無縫對接的轉換幾乎不存在,所以我們分別考慮種糧農民同雇工、城鎮居民的收入差距,既存在糧食售出價格個別年份無法覆蓋總成本的情況,更無法達到與雇工工資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匹配的水平。
糧食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的著力點
推動糧食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不僅需要轉變思維,還要抓準著力點,在糧價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情況下,要明確糧食價格對經濟作物價格、生產資料價格、整體物價等的傳導影響,明晰糧食價格與種糧積極性和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的關系。
一是糧食價格與經濟作物價格的平衡性。糧食安全是基礎,必須優先保證穩定的糧食種植決策,把握好糧食價格與經濟作物價格的平衡點,推動生產要素有效配置到糧食生產中。二是糧食價格和生產資料價格的聯動性。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帶動糧食價格上漲,糧價上漲也往往引發生產資料價格的連鎖反應,糧價和生產資料價格的聯動關系使種糧農民很難分享到糧食價格上漲的紅利。因此,僅通過調控糧食價格難以實現種糧農民收益保障,還需要同步推動糧食生產要素價格合理化。三是明晰糧食價格和整體物價的同步性。糧食價格與整體物價的傳導關系復雜,學界和社會對于糧食價格上漲存在一定顧慮。但合理水平的糧食價格對于維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和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糧食價格隨市場供求變化有漲跌。四是明晰糧食價格與種糧積極性的互動性。糧食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是保障農民種糧積極性的關鍵,糧食價格變動使種糧農民調整糧食供給,糧食供需關系變化影響糧食價格,循環往復,糧食價格和種糧積極性相互牽制。五是明晰糧食價格與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的一致性。價格、補貼、保險“三位一體”,三項措施相互補充,其中價格應當被賦予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的核心地位。
糧食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的機制構建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有效結合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的功能,從體制、機制上進一步推動完善。
要高度重視價格信號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引導作用。只有價格合理才能激發市場活力,要充分認識合理的糧食價格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地位,讓糧食價格真實體現糧食市場供求關系和生產成本。
要靈活運用市場化工具調控糧食生產。加快糧食領域市場化改革,構建糧食統一大市場,要素資源和產品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靈活應用儲備、期貨、保險等市場化工具,推廣“保險+期貨”模式,保障種糧農民收益穩定。
要加快發展糧食加工產業。糧食產能提升大有希望,但更需要生產能力與產業發展水平同步提升,這既是對“原字號”產品銷售的調節,還能把增值收益留在產地。對優秀的糧食加工企業開展糧食收購貸款服務,促進糧食收儲市場化,增加市場主體收糧、儲糧積極性,促進價格市場化形成,減輕政府儲糧負擔。
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雙向互動破除壟斷。鼓勵形成多元主體主導的市場化糧食購銷體系,構建渠道穩定、運行規范、方便農民的新型糧食收購網絡體系,提升大中小糧食經營主體服務種糧農民的能力。鼓勵民營企業充分參與到良性競爭中,壯大社會化收儲力量,同國有企業互為補充。
要防止外部傳導的輸入性風險。重點防范化解糧食進口風險,優化糧食進口格局,維護長期良好的貿易伙伴關系,加強糧食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在進口糧食價格倒掛背景下,發揮行業協會“自律”管理功能,結合國家糧食產銷形勢,減少非必要進口。